南昌市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藏品征集制度
第一条 藏品征集工作是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和发展方向,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藏品方针政策,以适应陈列研究需要和补充馆藏缺项藏品需要而开展的工作。为正常开展本馆文物征集工作和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制度。
第二条 藏品受赠藏品收购藏品调拨等均属藏品征集范畴。
第三条 藏品征集研究部负责全的藏品征集,藏品线索的处理,抢救性清理,藏品的修复鉴定研究工作。
第四条 征集工作要求
1.鉴于藏品征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技术要求高,藏品征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和工艺品鉴定水,并遵守职业道德。
2.藏品征集研究部对拟征集藏品做出科学评估,经证明人签字,并报分管副馆长和馆长的同意,再由主管领导审批,方能动用经费,征集藏品。
3.藏品被征集或接受捐赠后,要有征集捐赠物的描述流传经过及征集情况,做好科学记录,经及时整理后归档。
4.藏品征集捐赠后,必须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分类定级,逐件填写入库凭证,做到物与史料记录同时入库。
5.对征集到的藏品进行研究,写出论文或报道在相关台及网站上公布发表报道。
6.严禁利用职之便收藏倒卖藏品监守自盗藏品,一经发现按家有关法律处理。
第五条 征集及采集范围
南昌市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属综合性博物馆,它不仅征收全所有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包括陶瓷类雕塑类纺织印染类金属类漆器类综合类,还征收与大师相关的书籍大师个人资料音像资料等。